民权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探索妥善化解基层农村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推行四项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执行活动做到避免农忙,做到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调解在涉农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发挥社会法官、审判工作人员的调解作用,及时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常见的涉农案件。
三、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为了方便当事人的诉讼,规范巡回审判活动的开展,做到在农村纠纷多发地设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定期收案、就地开庭。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更好的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制作了方便群众诉讼的宣传册,将法庭的受理案件范围、诉讼须知、办案程序以及办案法官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印制在宣传册上,加强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