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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四项措施促进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2-12-18 10:28:10


    为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民权法院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和审务公开的基础上,加强四项措施,促进司法公开。

    一、加强立案庭 “文明窗口”建设。为群众免费提供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司法援助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多种便民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合理、理性行使自己的诉权,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大众媒体向社会各界承诺司法公开内容,认真收集、听取群众关于司法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举报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反馈,使司法公开不只是流于形式。

    三、加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随时进行网络监控预警,对网络媒介反映的涉及本院法官、案件等信息,及时上报,迅速做出反应,确保处理稳妥,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接受外部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经常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加大对司法作风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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