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办案模式,为远程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降低往返法院的次数,更好地发挥了法院司法为民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细”庭前工作。细致审查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及时与外地当事人电话沟通,了解其诉求,告知其权利义务;改变传统到庭交换证据方式,允许外地当事人以邮寄方式交换证据。
二是多种举措调解纠纷。除采用常规的电话联系方式外,采用远程网上“QQ”调解、电子邮件传输、传真等方式及时与外地当事人进行协调,讨论调解方案,再与本地当事人进行沟通,突破以往双方当事人全部到场“茶话会”式的调解,采取此种异地调解的方式调解结案。
三是一次庭审解决全部法律问题。灵活安排开庭时间,为外地当事人预留充足的在途时间;做足证据审核,争议焦点把握及审理大纲起草等庭前“功课”;科学把握庭审节奏,引导当事人充分质证,当庭归纳案情,减少当事人再次出庭的几率;再次组织调解,对于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除个别需要证据调查核实的案件,及时准确的作出当庭宣判。
四是变通材料交换形式。改变来庭签署相关材料的方式,通过邮寄方式方便外地当事人进行“双向约法书、调解笔录、送达回证”等材料的签署;针对诉讼费退费、案款收发等财务事项所需材料多、不易备齐的问题,通过传真给外地当事人予以提示,避免其多次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