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下午,豫东大地大雪纷飞,天气异常寒冷,在办公室审查阅卷的民权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赵卫民同志,突然搁下手中的案卷说道,“不行,天气异常寒冷,被告人袁海建7岁的孩子,又有疾病,一个孤儿是怎么生活的?得去看看”。便立即回家将自己儿子的棉衣两套、保暖内衣两套装成一大包。带领审判员彭宗国冒着大雪驱车赶往距县城30公里外的程庄镇双楼村。找到村支书胡长茂,了解被告人袁海建的家庭情况和袁海建儿子的生活情况。
原来被告人袁海建是一农村老光棍,五六年前在广东打工,捡了一个有病的弃婴回家养育。2008年又在其村头捡一精神病妇女为妻。2010年袁海建托人将该精神病妇女以600元钱转于他人。几个月后又要回,因此涉嫌犯罪入狱。袁海建入狱后,精神妇女跑丢,家中只剩下一个七、八岁的孤儿子。现由袁海建的大哥照顾。主审法官赵卫民同志了解到情况后,由村支书胡长茂带领找到袁海建的大哥,见到了袁海建的傻儿子。赵卫民将衣服交到了袁海建儿子的手里,又掏出了200元钱交给了袁海建的大哥,并嘱咐道,这个孩子的生活起居,吃喝拉撒让你费心了,这200元钱你收下,给孩子买点东西吃。并留下联系电话说,“以后这个孩子的事就是我的事,孩子没爹没娘,我就是他的法官爸爸。一定要照顾好孩子的生活。”袁海建的大哥、大嫂激动的流下了泪水,说道,“法官冒着大雪到百姓家中回访,我们已是十分感激了,这又送衣送钱,我们倍感温暖。请你们转告海建要听党的话,好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