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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四个注重”加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3-04-26 10:30:15


    今年以来,民权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深入推进打拐、反拐工作,依法严惩了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注重加强领导组织,精心部署安排。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刑事庭庭长兼任,对整个活动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和检查。

    二是注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民权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形成惩治拐卖犯罪整体合力。

    三、注重提高审判质量,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效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高发势头。

    四,注重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庭审直播、文书上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其中悬挂横幅21副,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力营造全民“打拐”、“反拐”的社会氛围。

    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拐卖犯罪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取得积极成效。自2013年1月1日至4月25日,现已受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案,共23人。审结案件3起,判处犯罪分子16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4人;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的有7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5人(其中缓刑2人、免予刑事处分1人、单处罚金1人、管制1人)。向有关单位发送要求追诉的司法建议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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