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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儿子逃制裁 父亲指使他人作假证获刑

  发布时间:2009-08-24 10:32:12


    中国法院网民权频道讯  儿子因违法伤害他人而构成犯罪,作为父亲本应义务协助政法机关做正面工作,而却为让儿子逃避法律追究,竟指使多人做虚假证言,导致诉讼无法正常进行,因而触犯刑律而入狱。7月28日,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陈继周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陈继周,系河南省民权县尹店乡平庄村村民,现年55岁,其儿子陈传超因与邻居张某赶集购物发生纠纷,而将张某致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2008年11月23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传超故意伤害一案时,被告人陈继周为使其子陈传超逃避法律追究,分别指使张传才、陈周丽、杜远民、鲁阵营、陈营周等人出庭作虚假证言,致使当日休庭,延期审理,影响了正常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继周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继周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醉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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