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民权县法院不断完善调解机制树立“三种意识”力争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3-08-08 16:27:40


    今年以来,民权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努力促进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效果。

    首先,该院对案件大力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增强法官的调解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当事人息诉止争;其次,该院将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案件列为重点调解案件,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

    同时,该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强化调解工作,一是树立准确把握民事案件矛盾纠纷特点意识。每一起案件都有其矛盾纠纷特点,当事人心中有自己的公正标准。这就要求法官在办案中,不能机械就案办案,尽量找到使当事人双方都容易接受的解决方案。二是树立多样化调解措施意识。该院在调解措施上采取多样化,当事人有权选择调解时机和调解方式;为巩固调解成果,调解工作向诉后延伸,要求承办法官有义务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三是树立多调联动意识。该院不断完善“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健全和完善诉调对接,建立与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律师、当事人亲朋好友等协作参与的联动调解机制,针对不同的案情,分别邀请团委、妇联、综治等部门的人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努力提升调解率,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实行多调联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法院工作的开展,提升司法公信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