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民权频道讯 民权县城关一中两学生张某、王某无心读书求学,迷上了网吧,因需与网友聊天,但因囊中羞涩,无钱买取上网卡,两人商议弄点钱买卡,就伺机抢劫一骑车女青年而构成犯罪。6月10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未满18周岁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8年11月5日,被告人张某、王某从城关一中放学后因需要与网友聊天,两人口袋只剩一元钱,于是两人商议弄点钱敢紧去上网聊天。当晚九时许,两人溜至民权县环城东路赵沙沃路口,恰遇从东方超市下班骑自行车回家的赵沙沃村女青年李某,其同伙将李某从自行车上拽下来后,因李某大声喊叫,二被告人慌忙逃跑。后李某家人将张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拦路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由于意志外原因致抢劫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二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且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