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感情基础上,男女双方因一时激情而草率结婚,往往为婚姻埋下隐患。11月6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人和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当事人双方和平分手。
2013年4月份,宁陵县的女青年孙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民权县人和乡金狮村的小伙田某,经过三个月左右的网上聊天,在仅见了一面的情况下于9月登记结婚。婚后,由于相识时间不长,缺乏了解,性格不合,两人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以致感情不和。孙某起诉法院坚决要求离婚,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情绪比较激动,还扬言要将腹中胎儿流产。主审法官佟庭长见此情况,约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刘庭长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此案进行细致的分析,认为双方当事人确无和好可能,如若勉强维持毫无感情的婚姻,只会给双方带来更大的痛苦。佟庭长在充分征询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案子是审结了,但是法庭的工作还在继续。孙某是宁陵县人,又是个即将临盆的孕妇。法庭干警利用下班时间,帮助孙某协调办理户口及农村合作医疗等手续。最终在法庭干警的协助及民权县合疗办、人和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孙某顺利地办完了所有的手续,解决了后顾之忧,安心回家待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