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政法委部署的正风肃纪活动安排,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注重学习,提升素质,努力适应工作需要。我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继续加强审判专业知识学习,向实践学,向同志们学,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理各类复杂纠纷的能力,做一名受群众欢迎的院长。
二、依靠领导,接受监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我将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县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为依法搞好审判工作创造条件。
三、严于自律,克己奉公,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忠于法律,忠于职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做一名党和人民放心的公仆,做廉政执法、勤政执法、公正执法的带头人。
四、从严治院,关心干警,建设一支过硬法官队伍。自觉加强班子团结,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真执行集体决议,识大体、顾大局,珍惜权利不乱用,勇于承担责任,当好“班长”。坚持“严格、规范、和谐”的治院理念,切实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公正司法能力建设。工作中多思多想,多学多问,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班子及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五、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认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院工作主线,带领全院干警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完善、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身体力行,开拓创新,坚决圆满完成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为民权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