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下午,在阵阵鞭炮声中,民权县野岗乡孟油坊村的农民工代表洪某、王某等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法官手里,感谢法官帮助他们拿到了2万余元工资款。
2012年春节过后,野岗乡孟油坊村的7名农民工,在刘某、冯某承包的郑州新东区河南六建建筑工地做钢筋工作。2012年10月,工程完工后,只拿到部分工资,余下的23375元工资被拖欠。后经多次催讨,被告刘某、冯某给原告打了欠条,而后仍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付。无奈之下,7名农民工将被告刘某、冯某起诉到法院。经民权县法院调解,双方于2013年8月20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冯某于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给付余下工资。然而,刘某、冯某在约定的付款日仍以各种借口拒不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接手此案的执行一庭干警先后10余次到被执行人刘某、冯某家里执行,但刘某、冯某均在四川省某工地承包工程。执行干警多次给刘某、冯某打电话,给其讲法律,讲道理,同时不间断地给被执行人家属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最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疏导教育,刘某、冯某终于答应支付余下工资款,11月11日,刘某、冯某的家属将23000元交到执行法官手里。至此,7名农民工讨薪案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