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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婚史行诈骗 被判拘役又罚金

  发布时间:2013-11-13 16:25:59


    河南省禹州市一女子隐瞒已婚事实,伙同他人以婚嫁为名骗取钱财。2013年11月13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12年4月10日,被告人杨某伙同魏某、刘某(均已判刑)以骗取彩礼为目的,在已婚的情况下,虚构其是四川人并且未婚的身份,通过媒人介绍认识民权县王桥乡某村的魏某后,以要彩礼为名骗取魏某现金6200元,随后换手机号失踪。

    民权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本案中,被告人杨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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