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工作,极大地鼓舞了法院干警。为认真贯彻执行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民权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月7日、8日两天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法院明传【2014】5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并出台了三项具体措施,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一是要在2014年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单位”和“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两项活动。以两项活动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以加强队伍司法廉洁为着力点,制定出台本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办法。我院将于近日筹备召开民权法院2014年工作部署大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
三是要修订完善民权法院2014年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考评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奖惩力度,切实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促进民权法院各项工作质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