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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多措并举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13 15:38:58


    为进一步提升对“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权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正在开展的“百名法官进乡村活动”,全院干警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开展走访活动,听取“三留守”人员意见,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通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形式,提高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身保护意识。

    二是精心部署,坚持从优从快。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免交诉讼费用。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简便程序,从快办结。对“三留守”人员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胜诉的“三留守”人员及时实现权益。

    三是加强沟通,构建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妇联、关工委、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协调联动机制,共同解决农村“三留守”人员问题。选择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制定规范意见,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建议。

    四是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正在开展的“2014年春季第一堂法制课”活动,将法制课堂覆盖辖区每个校园,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加强同各类主流媒体特别是中央、省级媒体的联络,通过官方微博,及时搜集和发布案件信息、吸纳网民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民权的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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