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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法院4天为农民工讨薪7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4-05-26 16:00:38


    民权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农民工案件的审理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快执,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5月26日,民权县法院审结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款71900元。

    原告吴某等13位农民工均为民权县人和镇某村的农民,2012年春节过后,其跟随包工头刘某和冯某在刘某和冯某承包的郑州新东区河南六建建筑工地打工,约定工程完工后付款。8月底工程完工后,13名农民工共计71900元工资却迟迟没有发下来。后经多次催讨,被告刘某给吴某等13位农民工分别打了欠条,而后仍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付。2014年5月23日,13名农民工将刘某和冯某起诉到法院。

    民权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发现该案拖欠农民工工资时间太长,考虑到农民工讨要工资的迫切心情,牺牲双休日,在受理案件的第二天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13名原告和被告刘某和冯某坐到一起,法官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和冯某于2014年5月26日,一次性给付拖欠13名原告的工资款71900元。至此,13名农民工讨薪案仅用4天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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