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病死亡,为了3万余元抚恤金,母亲与亲生女儿最终对薄公堂。6月25日,民权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矛盾尖锐、积怨颇深的抚恤金纠纷案件,母女二人解开心结,握手言和,并就抚恤金分割问题达成调解协议。
2013年9月,原告林某的丈夫病逝,所在单位给其遗属发放抚恤金、丧葬费等各项补偿款共计36892元。林某的女儿张某在代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等发放款的签领手续后,一直掌管该款项,未与母亲进行分割。母亲林某以需要钱去看病为由多次与女儿协商抚恤金的分割事宜,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林某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共同分割该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亲生母女关系,从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角度出发,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此案。承办法官先是与原、被告及其近亲属谈话,向他们详细阐明抚恤金性质、发放范围及分割后具体的使用原则,然后多次与母女分别进行沟通交流,劝慰双方顾念母女情谊,珍惜亲情,互谅互让。最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冰释前嫌,并就自愿就抚恤金的分割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由女儿返还母亲抚恤金26000元。
至此,这起母女争夺抚恤金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横眉冷对的母女得以再续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