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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法院帮讨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4-08-14 17:18:43


    8月13日,民权县人民法院法官倾力调解,帮助8名农民工讨回10万余元工资款。

    2010年6月至8月份,原告陈某等8名农民工,在被告王某分包的黑龙江省某林业局建筑安装公司承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12#、23#楼的五项工程干活,被告王某已共欠8原告工资款109250元,并给8原告出具了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躲避偿还该费用。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迅速行动,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详细地向其阐述双方之间的因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被告逐渐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当即与陈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于3日内付清拖欠工资。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陈某等8名农民工于8月13日上午顺利拿回109250元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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