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规范了诉讼费用收取工作,及时采取了“三公示”,以公开促进了规范。
一、公示收费依据。该院在立案大厅、人民法庭的显要位置设立《诉讼费交纳办法》关于诉讼费交纳范围、标准等章节规定的指示牌,并正确解答立案群众关于诉讼费方面的咨询。
二、公示《当事人诉讼费用交纳提示》该院在立案大厅、人民法庭的显要位置悬挂全省法院统一格式、同一内容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提示》。
三、公示三级法院的监督举报电话,诚恳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