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民权频道讯 民权县法院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切实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根据当前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进一步强化“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直接功能的基础上,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司法观,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创新调解思路。该院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力推动诉讼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将诉讼调解工作与本院创建的法院基层工作网络相结合,及时对纠纷双方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调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结案率,确保案结事了。注重调解技巧,提高调解结案率,在案件调解中大力推行“四个结合”的民事案件调解方法,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繁简转换相结;庭前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相结合;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判前调解相结合;法庭调解和社会调解相结合。将各庭案件调解率纳入本院对各单位和干警个人司法能力考评范畴,设定了较大分值,对案件调解率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该院落实审判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审判职能,拓展管理和服务渠道,提高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水平。把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被宣告适用缓刑和适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等在社会执行刑罚的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纳入社会管理的重点来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通过协商解决劳教、劳改释放人员就业出路,并协助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落实了帮教措施。健全完善社区矫治机制,在对特殊人员管理服务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了《社区矫治工作实施办法》,使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到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三是创新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化工作机制。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从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出发,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监所共商对策,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建立帮教档案,随时掌握思想动态和改造情况。建立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教育和管理,定期进行法制、人生和思想教育,协调就业就学,并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对预防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确保重点帮教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一直保持"零"记录;
四是创新司法建议制度。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普遍性或需要提请注意的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不能一判了之。该院对在审判工作活动中发现的、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单位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把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务手段,作为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对未引起重视的建议,采取适当方式加以督促,向其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从而起到完善社会管理的作用;
五是创新司法调研制度。该院建立审判信息的评估分析制度,加强涉诉案件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完善审判信息预警社会问题的工作机制,做到预料在前,应对在前。为此,该院高度重视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分析,不仅通过对收结案情况及其运行态势的分析,来采取措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还十分注意综合分析不同案件类型运行态势,以对社会稳定及治安状况等情况做出分析判断,对经济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做出分析判断,对涉及民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以对下一步审判执行工作做出决策部署,提出相关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