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最近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看守所等地发生的几起犯罪嫌疑人脱逃案件,民权县人民法院法警队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活动,主要学习内容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
本次学习主要是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每位干警针对自己在押解中遇到的情形及突发状况,结合执法细则,查漏补缺,整改应对措施,以便更好的做好押解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学习的过程当中,我们结合在日常工作中遇见的突发事件,比如被告人突发疾病,该如何应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中明确规定,被告人突发疾病: (一)根据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采取合理有效的救助措施;(二)在审判长的指挥下,请医护人员对被告人进行检查和救治,如有必要,在经审判长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将被告人送往医院诊治;(三)在检查、救治被告人过程中,要加强看管及对现场的警戒,必要时可疏散旁听人员,防止被告人脱逃或其他人员借机哄闹;(四)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告人进行救治,不得对被告人放任不管,又如被告人亲属要求会见、递送食品、钱物和传递口信时,我们应该: (一)告知被告人亲属,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不允许会见被告人、递送食品、钱物等;(二)告知被告人亲属可将有关物品送至看守所,由看守所按照有关手续转交给被告人;(三)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不得对被告人亲属进行训斥。
通过这一周的学习,使干警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在的诸多安全隐患,重新注重一些往往被忽略的细节,为以后更好、更安全、更周密的做好押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