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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案到村头

  发布时间:2014-11-24 09:08:07


    两名村民眼含泪花,拉着民权县人民法院程庄法庭法官的手感动地说:“您为了俺的方便,不顾刮风下雨天来给我们开庭,真不知道咋感谢好!”

    今年5月24日,被告江某委托原告王某订购鸡苗,并约定鸡苗的单价,王某将鸡苗款1.89万元先行垫付。江某养鸡期间,又赊购王某饲料503袋,总款67936元。7月8日,江某的鸡苗让王某卖掉,被告仍欠原告29502元。但江某辩称,并未让原告垫付鸡苗款,并且原告所提供的鸡苗不符合约定标准。

    法庭受理该案后,因原、被告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能成功。考虑到原、被告所住村庄较为偏远,交通不便,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庭遂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

    10月30日上午,巡回审理期间,天公不作美,下起小雨,程庄法庭法官毅然审理完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本案最终未能调解解决,但是程庄法庭这种来到群众家门口解决纠纷的做法感动了群众的心,获得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认可,产生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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