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潘庆顺)11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实施网络执行集中查询机制的合作协议》,深入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防范金融风险,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签约仪式上,新疆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网络执行集中查询机制,要加强管理,确保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询和使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等信息,维护好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有效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义务空间,充分运用节省人力、物力和办案经费的网络信息化平台,尽力提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效率。
据悉,从今年7月1日起,新疆高院已分别与工行、中行、建行、农行等银行签约,与商业银行建立起网络对接执行集中查询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网络专线链接,集中统一办理执行查控和司法协助业务,新疆高院建立起集查、控为一体的信息化执行联动,形成对被执行人银行开立账户集约查询、冻结及扣划的执行威慑模式,快捷准确地查找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情况,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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