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民权频道讯 一是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该院聘请妇联系统和各行业中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邀请经验丰富的法官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系统讲解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提高了陪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注重调解工作。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院加强对当事人思想说服教育工作,实行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制度。在具体案件审理时,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并充分重视妇女的合法意愿,重视女方对婚姻家庭的态度,在抚养孩子、分割财产时依法对妇女给予照顾,对有过错的男方依法进行严肃批评处理。
三是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利用送达、执行和巡回审理的机会,深入到社区、乡村、工地现场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现场解答他们提出法律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法律讲座等多种方式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部分女当事人欠缺基本的法律常识,该院精选一些涉及家庭暴力、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建立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绿色诉讼通道。该院开通了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安排文书送达、诉讼费用缓、减、免交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最大限度方便妇女儿童维权当事人。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该院积极投身妇女儿童维权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强化社会预防。对强奸、强迫妇女卖淫等涉及妇女儿童受害的恶性犯罪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以通过强有力的打击,遏制重大恶性侵害妇女儿童犯罪势头,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