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权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民权法院针对辖区范围大,农村人口多,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诉讼能力较弱的特点,紧密依托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巡回审判中做到“六个到位”,把巡回审判真正打造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
一是巡回审判定人定时到位。各业务庭确定具体的巡回审判人员,添置巡回办案用车,根据排期,分步骤对辖区内各乡镇街道进行巡回收案。根据案件情况,就近在各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设立的便民调解法庭进行调解、审理等诉讼活动;同时,选择在农村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庭到村庄”,以案说法,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是巡回审判便民措施到位。巡回审判人员详细告之当事人巡回审判工作程序和方法,方便当事人了解巡回审判程序,并对法官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特殊的案件,如当事人属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则采取上门立案的办法,法官还深入村庄、田间地头调查、开庭,从而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是巡回审判公告进村镇到位。张贴巡回审判公告,确保有司法需求的村民能准时旁听案件的审理; 公开巡回审判便民联系电话,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及询问巡回审判日程安排。
四是巡回审判与地方村镇干部联系到位。巡回审判注重利用法院基层工作网络了解矛盾纠纷根源的优势,注重与当地村镇干部联系,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村镇干部旁听案件审理,便于当事人息诉,握手言和。积极与司法所调解中心做好衔接,让法庭成为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保证当事人诉讼渠道的畅通和群众诉讼的便利。
五是巡回审判调解工作到位。为尽量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该院在巡回审判中特别注重调解。法官坚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过程及后果,从情、理、法等方面阐明协商解决纠纷的好处,尽力促成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及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做好与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指导和培训工作。同时,多方式、多渠道开展调解工作,通过邀请民事诉讼调解员、人大代表、村干部以及有威信、有人缘的村民参与案件调解,促进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六是巡回审判与群众交流互动到位。定期与司法行政机关举办联席会议,集中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集中研究一定时期的矛盾动向和工作思路。同时,把每次巡回审判视为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契机,做好对群众的咨询和法律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发放诉讼须知、法律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进行诉讼指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农村、农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