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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低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4-11-27 15:19:21


    民权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以下三个因素导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低:1、实施细则不明,法官顾虑程序不到位引起再审。2、对事实是否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有时难以判断。3、审限要求高,难以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小额诉讼程序要求在一个月内审结,在目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很多法官大多不愿使用小额诉讼程序。

    为此,民权县法院建议:1、出台小额诉讼程序司法解释,规范小额诉讼程序设计,使小额诉讼程序有章可循。2、加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宣传,引导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增加诉讼风险意识,提高息诉服判率。3、严格控制小额诉讼程序再审数量,严格再审启动标准,使小额诉讼真正做到一审终审,减轻当事人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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