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参加我院主办的道德讲堂活动。非常高兴能够在此和在座的各位就道德这个话题共同交流、共同学习。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正面价值取向,起着断判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也可以从品性方面进行理解,例如中国传统中的道德包括智、勇、勤、俭、廉、正、忠、孝等等;当代国外的道德包括自由、公正、人道、慈善等等。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 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全体党员干部“要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作为法院干警,不仅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更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我们要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宗旨,剑胆除恶,琴心护法,为“金色天平”增辉,为“赤色法徽”添彩,以自己的行动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大家都知道,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行业都会有它的道德标准。职业道德是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下面我将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法官的职业道德。
一、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一般规定
为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规范法官基本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试行,2010年12月6日修订后发布正式施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作出明确规定:“忠诚坚定、公正司法、高效办案、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严守纪律、敬业奉献、加强修养”,字字铿锵有力,是人民法官掷地有声的宣示与承诺,是践行司法为民的理论基础。
司法为民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的社会现实对司法的紧迫要求。当前,我国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急剧增加,必然导致很多的矛盾和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向法院。如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显示,198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总数为85.3万件,1996年全国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总数为469万件,而2013年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数量已达到1337万件。在社会矛盾集中喷发的转型时期,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和司法责任就显得尤为重大,因为司法是“制度化地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而只有坚持司法为民,才能够妥善运用调解、审判等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司法机关才能够准确把握司法的政治方向,完成当代中国社会赋予司法的政治使命。
二、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司法为民
(一)司法为民是职业司法的努力目标。司法为民的提出,实际上是对司法良心的重塑。(1)司法为民从历史逻辑上,承接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强调司法不能够脱离群众,这是职业司法人员的努力目标,即要求职业司法的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职业司法者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2)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脱离司法为民的司法宗旨和理念,司法就可能蜕变,就可能脱离民众,最终会被民众抛弃。司法为民的核心是要求广大司法人员重塑司法的“良心”,而良好的司法愿望如果能与高超的、职业化的司法技艺和技能相结合,司法公正就能够圆满实现。
(二)坚持司法为民,有助于促进法官正确运用法律方法。“徒法不足以自行”,这是几千年前的思想先哲孟子的名言。众所周知,立法者首先会在法律条文中融入自己心目中的公平正义理念,不过,立法者通过法律语言固定下来的正义,只是一种处于静止状态的“正义”。而再公正的法律规范、再美好的法律愿景,都需要借助于司法机构和司法人员的贯彻落实,所以司法人员是真正能够将国家的立法正义运送到广大民众心中的社会正义的运输者。因此,高素质的司法主体就成为司法正义实现的关键。坚持司法为民的核心理念,有助于防止和克服法官玩弄审判技巧,使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够与铁肩担道义的司法灵魂紧密结合,使高超的司法审判技巧能够成为社会正义的看护者而不是社会正义的埋葬者。
因此,每一名司法人员,都应当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和价值观,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意识。司法人员具备高素质的法律素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规范,具备慎权、慎独等自我修养,这是司法为民和司法廉洁实现的重要保障!
三、如何正确理解司法为民与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关系
其一,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追求目标完全一致。司法廉洁是司法为民的最基本的要求和司法职业的道德底线。法官的素养具有多种,但最基本的素养应该是:不贪赃、不枉法。因为司法权力一旦被“寻租”,则不仅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反会因为司法贪贿而导致腐败,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严重损害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可见,司法廉洁虽然是司法最基本的理念,但又应该是核心的司法理念。因为司法廉洁是司法良知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最底线,应该成为司法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
其二,贯彻和落实司法为民,从高标准要求来说,就是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意味着,司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规范的司法程序、对法律能够准确理解、对法律事实作出准确认定、在此基础上,作出公正的司法裁判,此外,还包括在疑难案件中能够衡平司法。所以,公正司法意味着法官能够将一般情形下司法的形式理性与特别案件中司法的实质理性紧密结合。
综上,践行司法为民,需要司法人员在司法过程中,始终心系民众,在坚守司法廉洁、守护司法良心的前提下,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向社会运送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