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开展以来,民权县法院民一庭按照省市法院的统一要求和院党组的部署,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审理,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办案时间,努力调解结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今年9月7日该院民一庭受理了原告农民工张长青、陈根生与被告张理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当日即给被告送达了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开庭时间为11月27日。11月27日上午该院及时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张理奎没有到庭,承办法官与张理奎联系,张称本人在南阳,致使本案缺席审理。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通知被告张理奎要在最短时间内到庭接受调解,力争使本案尽快妥善解决,缩短办案时间,以便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举受到两位农民工的理解与支持,表示积极提供被告的下落,争取使本案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