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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找工作拐骗儿童 触犯刑律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5-03-11 16:15:52


    3月11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拐骗儿童案件,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4年7月12日,被告人张某某以给民权县人和镇某村村民周某甲的女儿周某某(2000年12月22日生)找工作每天工资600元为由,将周某某骗出。后周某某的父亲周某甲多次联系张某某寻找周某某的下落,张某某均谎称未和周某某在一起,致使周某某脱离其家庭及父母监管长达九天。

    民权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高工资找工作为由,诱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离家出走,脱离监护人的监管,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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