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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厅变赌场 经营者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18 16:22:26


    为牟取暴利,表面上经营游戏厅,却在里面放置赌博机供人赌博。3月18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000元,对其非法所得16600元予以追缴。

    2014年8月份,被告人胡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民权县城关镇某游戏厅内开设赌场,提供六台赌博机供玩家赌博使用。该赌场共盈利37600余元。另查明,被告人胡某被公安机关追缴非法所得2200元。

    民权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伙同他人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系共同犯罪。本案中,被告人胡某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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