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民权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特邀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08:37:00


根据工作需要,民权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河南省民权县范围内公开招聘特邀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名额

招聘特邀人民调解员4名,录入调解员名册库。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派驻到民权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民权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

二、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有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65岁(195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退休干部,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司法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基层法律服务职业资格;具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社会心理学专业者等优先录用。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是失信被执行人,受过信用惩戒的;

4.其他不宜担任人民调解员情形的。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2.报名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70-8552911   136*****

联系人:贾丽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我院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100,笔试和计算机操作各占50分。

考试成绩前8名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根据考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取前4名。

(三)体检

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任与培训

(一)考察通过,由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等相关方面的技能培训。

(二)体检身体合格后,聘用到民权县人民法院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要求平均每月调解成功案件5件,三个月不能调解成功15件案件,视为不能胜任工作,予以辞退。

试用合格确定聘用的特邀人民调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民权县人民法院与专职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务合同关系。

责任编辑:常琳芳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