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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6 17:49:51


为进一步筑牢内网网络安全防线,防范网络攻击,保障办公办案系统安稳运行,需要对现有防火墙进行升级,我院拟采购两套国产化(内网)防火墙设备,现对我院内网防火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民权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民权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性质:财政资金采购
(四)采购内容:采购企业级国产化内网下一代防火墙设备2台,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部署、安全策略配置、等保适配、三年原厂质保、技术培训及售后运维等全套服务,具体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详见本公告需求部分。
(五)交付及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上线运行及验收交付
(六)交付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机房
(七)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八)采购预算:16万元
(九)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否则报价无效: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运维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履约责任。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 所投防火墙设备为正规原厂全新正品,符合信创产品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对应品牌产品供货及售后保障能力,可提供原厂质保服务承诺。
5. 具备法院、党政机关同类网络安全设备项目实施经验,能够适配政务内网安全管理规范及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三、设备技术参数及设备适配要求
本项目采购设备为内网用国产化下一代防火墙,需要适配法院内网办公办案系统运行环境,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合规要求,核心参数及功能要求如下:
(一)性能参数:网络层吞吐量≥10G,应用层吞吐量≥4G,防病毒吞吐量≥1G,IPS吞吐量≥1G,全威胁吞吐量(不含WAF)≥800M,并发连接数≥400万,HTTP新建连接数≥10万,IPSecVPN最大接入数≥1000,IPSecVPN吞吐量≥800M。
硬件参数:内存大小≥8G,硬盘容量≥128GSSD,千兆电口≥6个。
(二)设备适配要求:
1.设备需完全兼容法院网络体系现有内网架构、办公系统、审判业务系统,部署过程不影响原有业务正常运行,无需大规模改造现有网络设备。
2.提供三年原厂质保和三年软件升级服务,每月定期更新病毒库及特征库,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软件漏洞问题,需做到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处置。
(三)服务要求
1. 设备为全新未拆封原厂正品,提供完整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保修凭证。
2. 供应商负责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策略配置、网络适配、上线测试,直至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3. 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整机免费质保服务及不少于3年病毒库、特征库免费升级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软件漏洞问题,2小时响应、24小时内上门处置。
4. 免费提供操作培训、运维指导,提供终身技术咨询服务。
四、报价文件组成
供应商须按要求整理报价文件,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密封装订,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报价函(详见附件1);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 同类党政机关、法院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等,可选提供);
五、报价相关要求
1.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包含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部署、培训、质保、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加盖公章,密封完好,未密封、无公章、材料不全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3.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报价及中标资格,纳入采购黑名单。
4. 逾期递交、递交地点错误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六、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7:00,逾期送达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二)递交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307办公室
(三)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
七、评审及成交原则
1. 在满足本公告全部技术要求、资质要求、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 若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优先选取项目业绩丰富、售后保障更完善的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上线稳定运行,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正规全额发票,采购单位按财政流程一次性支付全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我院内网现有网络环境,踏勘费用自行承担,采购单位提供必要配合。
2.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公告及承诺内容履约,不得擅自变更设备型号、参数、服务标准,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合作、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保证金,采购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民权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民权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帅老师

联系方式: 196 0370 5200

联系地址:民权县人民法院办公楼307室

发布日期:2026年7月7日

附件一: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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