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人民法院公务车辆报废处置公开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8 08:16:21
民权县人民法院拟对本院所属1辆公务车辆报废处置进行公开竞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权县人民法院1辆公务车辆报废处置竞价。
二、项目概况
民权县人民法院现有1辆公务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待处置,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报废处置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经批准,现对该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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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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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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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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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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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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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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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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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N9A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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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途观SVW6451X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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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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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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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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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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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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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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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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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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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N9A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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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途观SVW6451X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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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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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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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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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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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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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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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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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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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N9A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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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途观SVW6451X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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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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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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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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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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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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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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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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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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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N9A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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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途观SVW6451X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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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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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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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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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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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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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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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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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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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N9A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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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途观SVW6451X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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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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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主要报废资产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请以现场查勘为准。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报废处置,最高价者成交。
三、参与公司资格要求
(一)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证件。
(二)具有省级以上商务部门核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31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民权县人民法院307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车辆报废处置报价单(加盖公章并密封)
五、其他事项
1.搬运:竞得人负责搬运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
2.意向竞价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转让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3.联系地点:民权县人民法院。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0370-8592037。
民权县人民法院
资产处置小组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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