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民权法院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13-01-21 16:36:49


    一、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围绕我县“争先晋位,跨越发展”宏伟目标,明确法院工作指导思想,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我县加速跨越发展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二、发挥审判职能,促进民权发展。正确行使审判权力,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斗争,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民权社会稳定;坚持司法和谐,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尽量用和谐的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法律权威。

    三、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公正司法。全面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分立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树立程序公正意识,做到从案件受理、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及送达等诉讼阶段均符合法律规定。贯彻公开审判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持审判中立,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转变审判作风,提高办案效率。严格审限制度,所有案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推行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结案率和当庭宣判率,杜绝超审限案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依法文明办案。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推行法官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负责制,坚决克服对当事人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衙门作风。

    六、落实为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强化法官释明义务,认真做好诉讼引导、风险告知、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让当事人“清清楚楚打官司,明明白白知输赢”。实行快速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弱势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强化诉讼调解,提高调解结案率。

    七、严守审判纪律,树立廉洁形象。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不准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及财物,不得委托当事人办私事或谋取其他不当利益。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诉讼费用。严肃查处违纪干警,从严追究相应责任。

    八、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接受党委领导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认真接受舆论监督。在法院大门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为:8552677。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